一、辨证要点
热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外感发热的病位、病势、病邪性质等,因此外感发热的辨证要点是辨识热型。
1、发热恶寒指发热与恶寒同时存在,体温多在39℃以上,提示病证在卫表。
2、壮热指但热不寒,且热势很盛,体温在39~40℃之间,甚更高,一日之内波动很小,高热不退,持续时间达数天或更长。多见于气分发热、肺系邪热及暑热病邪所致发热。
3、寒热往来指恶寒与发热交替出现,寒时不热,热时不寒,一日数次发作。提示病位在少阳、肝胆,或由疟邪所致的病证。
4、潮热指热势盛衰起伏有时,如潮汛一般。外感之潮热,多属实证,热势较高,热退不净,定时又复升高,多见于阳明腑实证、湿温证以及热人营血证等。
5、不规则发热指发热持续时间不定,热势变动并无规律,见于时行感冒、风湿热所感等。
二、治疗原则
“热者寒之”,外感发热以清热为治疗原则,根据病邪性质、病变脏腑、影响气血津液的不同,又有清热解毒、清热利湿、通腑泻下、清泻脏腑、养阴益气等治法,以达清除邪热、调和脏腑之目标。
1、清热解毒选用具有解毒作用的清热药物来治疗外感发热,此法为治疗外感发热的主法,可应用于外感发热的各个阶段,是顿挫热毒,防止传变的关键,也是退热保阴的重要措施。此法常与清脏腑、除湿、凉血等法配合应用。
2、清热利湿选用苦寒清热药与清利小便等药配伍,达到湿去热清的目的,常用于湿热病邪引起的脾胃、肝胆、肠道、膀胱等处的外感发热病。
3、通腑泻下采用泻下与清热相结合的一种方法,是法通过泻下以去积、利气、排毒,釜底抽薪,顿挫热势,从而达到泻热存阴之目的。尤其适用于热积胃肠、阳明腑实证。
4、清泻脏腑利用药物的归经,选用对相应脏腑有清热作用的方药,以达到清肺、清胃、清肝、清胆等目的。
5、养阴益气因本法不能直接祛外邪除实热,因此常与清热解毒、清营凉血等其他清热法配合应用于外感发热,以达到扶正祛邪的目的。主要适用于热病中有阴伤气耗者,外感热病后期应用多,在热势炽盛时亦有配伍应用者,如白虎加人参汤、增液承气汤即是其例。
随疫毒进入营血分所形成的不同证候,外感发热还有清热凉血、清热止血、清热活血、清营开窍、清热熄风等治法。
国医堂中医名家